地下车库的乱象治理是否真的无法可依?市民在车库休闲娱乐出现车祸,又该谁来承担责任?昨天,记者就此邀请了律师说法。
说法车库内发生意外车主、物业、自身可能均需担责
记者留意到,该小区地下车库的墙壁上明确贴着“严禁遛狗”的标语,但车库里仍残留着一股臭味。
“我们是不允许业主在车库遛狗、开展任何娱乐活动的,并且安排了保安24小时巡查值班,一经发现立即劝离。”天朗蔚蓝东庭小区的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称,此前有人在车库里打牌,他们就第一时间进行了劝阻。“那些业主是觉得车库里清静又凉快才进来的,我们进行劝说之后,近段时间已经再没有过这种情况了。”工作人员称。
车库逗留者们对这种现象或“没想那么多”,或不以为然,小区物业对此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走访过程中,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多个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
“下雨天车库是最好的遛狗选择了,不怕淋着。”小静称,每次狗狗解决完自己的问题后,她都会将现场清理干净。对于安全问题,她并没有想太多。“每次下去我还是很小心的,会远远避开车辆。”
管理巡逻劝阻是常见手段有人直言“不好管”
祥和居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也称,他们安排有人24小时巡逻。“跳舞纳凉的没见过,但之前确实有人在车库里遛狗。”其表示,不间断巡逻检查后,这种情况如今已经越来越少。“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我们肯定是不允许的,发现了就让赶紧离开。”
也有小区工作人员直言,这种现象“并不好管”。“在地下车库遛狗,这样的事每个小区都会有,尤其是下雨天,不是很好处理。”碑林区乐居场小区的一位车库管理人员称,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地下车库不能遛狗,他们也不好直接禁止。“我们只能建议业主不要去,不安全,同时增加地下车库的巡逻次数,没法强制要求人家或对人作出任何处理措施。”该管理人员称。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针对地下车库遛狗、跳舞、纳凉等行为,法律并未做严格禁止性规定,仅仅在物权法中笼统体现。《物权法》第83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侵占通道”包括地下车库的通道。该条规定表明业主应遵守管理规约。如果业主委员会制定了“禁止地下车库遛狗、跳舞等行为”的管理规约,那么业主不得在地下车库遛狗、跳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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