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三)一般员工:
2、初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要求魏县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条件
四、考试
报名地点:容城县县政府大楼315室。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 2018年7月20日下午—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戴河新区南戴河小学(南戴河永安酒店对面)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招聘初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各4人,体育、政治各3人,音乐2人。
三、用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