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100多年间,中国屡遭西方列强的侵略、欺凌,亡国灭种的危机把中国各民族的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在国家面临被列强瓜分、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各族人民奋起反抗、共赴国难。19世纪,新疆各族人民支持清朝军队消灭了中亚浩罕国阿古柏的入侵势力,挫败了英、俄侵略者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西藏军民在1888年的隆吐山战役和1904年的江孜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者。自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在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抗日战争中,中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浴血奋战,其中的回民支队、内蒙古大青山抗日游击队等许多以少数民族为主的抗日力量,为抗战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各族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的同时,针对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在外部势力扶持下策划、制造的“西藏独立”、“东突厥斯坦”、伪“满洲国”等分裂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捍卫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多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向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选派干部和人才的工作力度。这些支边干部和人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家就提出要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此,国家专门创办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民族院校。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等10所民族学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又陆续创办了湖北民族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民族学院大部分改扩建成民族大学,办学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此外,国家还先后开办许多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干部学校,并在普通高校举办民族班,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中国共有民族56个,即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和基诺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他55个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
扶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当前,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必将使中国的民族政策更加完善,包括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民族平等,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石。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组织3000多名专家学者,历时30多年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简史丛书、民族语言简志丛书、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等五种少数民族丛书的调查、编纂和出版,合计403册,1亿多字,发行50多万册。近年来,国家又组织对这五种少数民族丛书进行了修订再版。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国家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民族民间文艺资源的普查、挖掘、抢救整理工作,并组织动员10余万人,历时30年,完成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出版298卷,全部450册,约5亿字。此外,,组织完成了国家艺术学少数民族各类艺术理论著作108种,约2500万字。
60年来,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持续增加,占全国人口比重呈上升之势。根据已经进行的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1953年为353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06%;1964年为4002万人,占5.76%;1982年为6730万人,占6.68%;1990年为9120万人,占8.04%;2000年为10643万人,占8.41%。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相差较大,如壮族有1700万人,而赫哲族只有4000多人。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先民的“天下”观念和“大一统”理念便已形成。公元前221年,秦朝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在全国设郡县加以统治,今天广西、云南等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区域都纳入秦朝管辖之下。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进一步发展了统一的局面,在今新疆地区设置西域都护府,管辖包括新疆地区在内的广大地区,并增设17郡统辖四周各民族,形成了包括今天新疆各族人民先民在内的疆域宽广的国家。秦汉开创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格局。
多年来,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各民族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各民族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新中国成立前,四川等地的彝族地区大约100万人口保留着奴隶制度,西藏、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区大约有400万人口保留着封建农奴制度。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大都附属于封建领主、大贵族、寺庙或奴隶主,可以被任意买卖或当作礼物赠送,没有人身自由。如,在旧西藏,形成于17世纪并沿用了300多年的法律—《十三法典》、《十六法典》,将人严格划分为三等九级。《法典》规定:“上等上级人”的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下等下级人”的命价仅为一根草绳,而“下等人”占西藏总人口的95%以上。新中国为了保障人权,于20世纪50年代对这些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昔日广大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新社会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把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摆上了十分突出的位置。1952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五年建设计划的若干原则性意见》,规划在一些民族地区修筑铁路,建设公路干线,修补道路和桥梁,建立邮政、电报、电话、通讯系统。在“一五”计划(1953—1957年)期间,国家新建8条铁路干线,其中有5条建在民族地区或直接与民族地区相联结,包括兰新铁路、包兰铁路等。闻名世界的康(川)藏公路和青藏公路,同时在1954年建成通车。60年代,修建了成昆铁路、湘黔铁路、枝柳铁路及滇藏公路等。1962年,兰新铁路铺轨到乌鲁木齐,结束了新疆没有铁路的历史。改革开放以后,陆续建成了南昆铁路、内昆铁路、南疆铁路、拉萨机场、兰(州)西(宁)拉(萨)光缆工程、宁夏扬黄灌溉工程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极大改善了民族地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
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优先安排建设项目,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第一,从历史传统来说,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渊源。第二,从民族关系来说,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各民族之间密切而广泛的联系,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济文化基础。第三,从民族分布来说,中国各民族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以及自然、经济、文化的多样性和互补性,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五、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实行民族平等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根据这一原则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民族平等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中国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总的方向是发展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汇聚成为统一稳固的中华民族。今天中国的疆域和版图,是中华大家庭中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开发形成的。汉族的祖先最先开发了黄河流域和中原地区,藏、羌族最先开发了青藏高原,彝、白等民族最先开发了西南地区,满、锡伯、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的祖先最先开发了东北地区,匈奴、突厥、蒙古等民族先后开发了蒙古草原,黎族最先开发了海南岛,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最先开发了台湾岛
——国家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国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国家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依法处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建立了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处置了各种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事件,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
《宪法》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把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规定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律义务。多年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多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20世纪50年代,国家对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免费治病,发放贷款和农具,创办公费学校,进行社会救济。1983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会议,提出要在较短时期内基本解决部分群众的温饱问题、住房问题和饮水问题。1990年起,国家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重点扶持141个少数民族贫困县。1994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通过放宽标准而使享受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贫困县增加了116个。2001年,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又为民族地区增加了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将西藏作为特殊片区整体列入重点扶持范围。2005年,国家优先将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规划。2007年,国家制定《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规划建设11项重点工程。2009年,国家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对民族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此外,国家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经过不懈努力,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已由1985年的4000多万人减少到2008年的770多万人。
二、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经过60年的努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2199.6万人。其中,普通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数为1070.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10.4%;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数为680.2万人,占学生总数的8.5%;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数为133.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6.2%。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朝鲜、满、蒙古、哈萨克等14个少数民族的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大学生,维吾尔、回、朝鲜、纳西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发展有其不平衡的一面。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突出解决贫困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民族的世界。当今世界,约有3000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由多民族组成。
国家积极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已有500多年历史的藏戏得到保护和发扬,在每年的雪顿节期间与其他歌舞、话剧相映生辉,使雪顿节成为藏族欢乐喜庆的综合艺术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回、维吾尔等民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壮族等的“三月三”,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得到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挖掘、搜集、整理出290多个,各项活动得到蓬勃发展。藏族壁画艺术不断充实,唐卡艺术得到保护,维吾尔族、蒙古族的地毯、壁挂行销全国,布依、苗、瑶、仡佬等民族的蜡染,土家、壮、傣、黎、侗等民族的织锦技艺,图案、花样、品种都有很大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技艺重新焕发生机。
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