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
(三)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基本统计资料或者综合统计资料。��
(三)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及其来源。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依照《统计法》的规定执行。 对未标明前款所列内容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统计机构有权废止。��
第十四条 统计调查方案所规定的指标涵义、调查范围、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未经批准该统计调查方案的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修改。��
统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六条 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执行本单位综合统计的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供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用的统计调查表和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