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各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聘用到岗前,未取得相应资格(执业资格)证的,需在3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三、招聘人数、对象、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17日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发布公告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提供地址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迁西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
本次共招聘300人,其中:高中教师120人,职教教师20人,初中教师96人,小学教师64人。(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附件2)
证件审核由县组织、人社、教育、卫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证件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递补本岗位下一名次考生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辛集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合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