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毕业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在校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2018年7月28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一)招聘数量、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体检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见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3.成绩查询。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选。
监督举报电话:0315-5685156
报名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7日17∶00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七、解释工作
(九)待遇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教师职称评聘。
2、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