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或者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临时移动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五百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规定载人的;
报废机动车回收单位应当向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第九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或者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临时移动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五百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规定载人的;
报废机动车回收单位应当向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第九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