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环保底线。粤北地区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屏障功能,着力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的各类开发行为,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粤东、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保护湿地和红树林等资源,减少海洋开发过程中对陆域和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四节 基本理念
第二节 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第一节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7.高端临海产业工程。继续推进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建设湛江钢铁基地,在广州南沙发展冷轧板、镀锌钢板等钢材深加工项目;重点推进台山核电、阳江核电项目建设;加快珠海高栏港、茂名滨海新区等高端临海产业集聚区建设。
增强养老保障。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推动和完善养老院、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全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35张以上。支持老年人继续为社会贡献宝贵经验和知识。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风尚。
第二节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推进重点领域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强化区域产业合作和创新驱动发展合作,以珠江-西江等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实施更大范围的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共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加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重点推进跨省(区)铁路、公路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强区域间口岸合作,共建内陆无水港、沿海飞地港;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为重点,加强省际间能源项目合作开发和能源产销合作;完善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合作;在粤闽赣三省原中央苏区范围内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推进区域间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社会事业合作,加快实现区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省区转移接续。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打造国际黄金旅游区。积极培育区域对外开放新优势,发挥泛珠三角区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空间载体和腹地作用,共同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搭建"一带一路"走出去平台,实现更高层次的互利共赢发展。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和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设。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共同建设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主动适应公共安全新形势,强化政府责任,坚持预防第一,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总体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增强国防动员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重点在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管网、电力电信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信息化建设方面兼顾国防动员需求。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加强人民武装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推进双拥共建工作。
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莞、广佛环线、广清、广佛江珠、肇顺南等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粤东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11."互联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大数据库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省级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全省网络医院试点达20家,建设20家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
10.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总依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一张图"管理。
提升广州区域服务和辐射功能。推进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作用,强化区域中心的功能支撑和服务能力,巩固华南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机构和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占据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端,推动与周边城市形成梯度分工合理的产业布局。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强化辐射带动功能。
10.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建设成为广东与东盟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着力发展新海洋、新能源、新医药、新电子、新材料等"五新"产业,全力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合作的先行建设区。
③航道:西江(界首-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西伶通道航道工程。
8.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结合以色列的产业优势与东莞的产业基础,开展水处理技术、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推进教育收费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权等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调控体系,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
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
第五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建设现代化能源输配网络。继续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提升电网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开展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绿色变电站建设。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服务进程。推进智能电网试点应用,建设微电网示范项目,开展配电自动化升级、智能用电小区建设和智能电表应用,加强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布局,建设连接各炼化基地和主要消费城市、贯穿全省的成品油输送干线,加快建设连接各主要气源点、以珠三角地区内外环网为核心、通达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道保护和应急管理水平。
第七节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要求,率先基本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1.南沙新区。推进粤港澳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南沙新区打造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建设促进南沙新区成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引领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健全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杜绝法外设定行政权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主体责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细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强化依法行政考评。
拓展经贸合作领域。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建设一批经贸合作示范园区、商品展销平台。发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梅州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广东(茂名)新加坡(裕廊)石化产业合作示范区等重要载体作用,鼓励海外华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等市场准入。建立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通过基金、信托、金融租赁、国际投行等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深化与南太平洋岛国在基础设施、经贸、农业、远洋渔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力争成为我国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的示范省。加强与印度的沟通联系,推动与古吉拉特邦的务实合作。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的发展方针,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打造"广东服务"。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国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高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左右。
1.快速运输网
强化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县域城乡统筹载体作用,加快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不断增强发展县域经济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落户的支撑作用。支持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特大镇和县有序改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为依托,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强化县城扩容提质,合理规划县域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综合配套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覆盖率,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集聚,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
加强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巩固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合作领域,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创新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引进高水平职业培训机构。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推动粤港澳青年交流互动,增强民族认同感。
3.“三期叠加”: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定阶段。
第四节 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促进就业创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大众创业,加快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将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行创业项目投资和创业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培训制度,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就业监测和失业防控机制,建立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和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创新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完善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深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价。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基层政府条块关系。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和科学民主的要求贯穿政府法规规章制定全过程,切实提高规章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和改革决策衔接,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常态化的法规规章清理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
10.扬帆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启动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扬帆计划)”,针对粤东西北地区产业特点和人才投入不足、人才引进难、高层次人才少等实际,策划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工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互联网+"
油气管道: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粤东西北天然气管道工程。

